海淀法院发布的消息显示, 因“App Store”提供下载“优酷HD”App服务,且使用“优酷HD”可收看原告权属电影,原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为由,请求判令被告一“App Store”的所有者苹果公司、“优酷HD”的开发运营者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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