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东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从温州市工商局领取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这是新《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实施后温州市成立的第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该有限合伙企业由9家规模企业及一个自然人组成,出资总额达5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对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等项目的投资。作为合伙人的9家企业中有8家是温州乐清的本土民营企业,包括环宇集团有限公司、民扬集团有限公司及佑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他们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将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另一家为北京上规模的专业投资机构,该投资机构将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据该企业人员介绍,他们之所以强强联合成立风险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就是看中了该企业类型的制度优势,它将具有良好投资意识的专业管理机构和拥有雄厚资金的投入者灵活地结合起来,实现双赢收益,称得上是为“能人和富人的共舞创造了平台”。
我国原有的《合伙企业法》因没有有限合伙的规定,限制了愿意参与合伙、但不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投资者的投资选择,也限制了风险投资事业在我国的发展。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拓展了合伙人范围,允许“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设立合伙企业,丰富了合伙企业类型,新增了有限合伙企业及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在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础上,允许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该合伙企业类型主要适用于风险投资。该法自今年6月1日施行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上门咨询、电话咨询者络绎不绝。截至目前,全市依照新《合伙企业法》设立的合伙企业27家,其中有限合伙企业1家。
从温州东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名称核准开始,温州市工商局注册人员就积极介入,在依法审查核准的基础上,积极帮助指导企业准备有关材料。在企业提交登记材料后,该局工作人员又以最快的速度进行了审查核准,克服了软件不畅等诸多困难,终于应企业要求,在7月16日为其颁发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