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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的放行并非惠及小房企依然存在融资难题

更新时间:2017年04月10日 来源:马上办公

  房讯网讯:房企公司债的放行并非惠及所有的房地产公司,中小房企因规模和布局等问题多被纳入“关注类”和“风险类”,依然面临融资难的问题。“风险类”房企的发行工作仍处于暂停状态;“关注类”房企的发行工作则需提供更多的文件,能否发行需交易所进一步审核。

  交易所反馈给陆家嘴的文件函提到,如发行单位属于“关注类”企业,需另外提供至少六个方面的消息,待交易所审核,方能发行。

  1、房地产业务针对性信息披露安排;

  2、偿债资金的来源、偿债安排的可行性;

  3、抵质押等増信措施;

  4、投资者保护契约条款;

  5、说明房地产业务非一、二线城市的占比情况,若超过50%,需主承销商对发行人非一、二线城市业务开展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受托管理人完善本次债券存续期内针对非一、二线城市业务开展情况的持续信息披露安排。

  6、对已做出的承诺、未来的测、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重大事项提示等相关内容,约定存续期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持续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去年10月的监管函,发行公司债的房企需满足一定的基础条件,非上市的民企收到规模的限制。

  境内上市公司、房地产央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所属房企,或是中国房地产行业协会排名前100名的其他民营非上市房企,满足其中之一方可发债。

  此外,200亿元总资产、30亿元营收、净利润、65%负债率、一二线土地储备占比50%,这些分类指标将部分中小房企推至公司债门外。

  来 源:房讯网

  编 辑:陈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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