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业除了点子、钱,还需要什么?可能每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而笔者认为最不可或缺的,就是法务!太多创业者,没有死于竞争对手打压或者缺少资金,偏偏在法律问题上栽了跟头,最终导致分崩离析。

  “分赃不均”怎么破?

  先讲个故事:A君是一个最典型的技术创业者:多年程序员出身,有技术有创意,所有精力用在产品研发。公司法律问题、制度建设委派给自己信任的行政助理。铺垫到这儿你肯定会说,停,我知道了,这个助理坑了他!

  助理真不是坏人,但真的是缺少经验,公司注册和运营时留下太多法律硬伤、公司架构设置不合理、历史沿革有瑕疵、HR管理不规范、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商标、专利不在自己名下。种种问题累积起来,等创始人从产品堆里抬头一看,巨大的法律问题,已经很难解决。

  这是真实案例。作为多年律师、创新工场法务官林莺见过、处理过太多类似法律事务。员工走了,带走了我的代码,怎么办?新员工来了,很快做了个很牛的产品,为什么?因为带着原雇主代码,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怎么办?没钱时候一起吃苦,有钱了各自算盘,利益分配不均撕破脸皮,怎么破?结构搭的有问题,投资人给的资金进不到公司,怎么整?

  解决和预防这些问题正是林莺专长所在。林莺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加法学硕士,马上就会取得法学博士学位。顺便说一句,女博士真可怕!

  加入创新工场前,林莺曾在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再之前是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为众多知名企业境内外融资、重组、上市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也为大量创业企业、基金提供法律服务。在公司、证券、基金、风险投资、重组并购等领域的法律业务,林莺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所谓会者不难。就说利益分配的事,林莺觉得,创业之初设置一些分配规则会是比较好的选择。创业公司没钱,分的无非是股权,最初讨论分配原则一定要心悦诚服,事后才能减少矛盾。

  股权和公司的控制权以及个人的收益密切相关,股权分配的不同设置方法可以使得两者兼顾,也可以两者拆分处理,从而实现关系平衡、利益平和阶段平衡,协调好创始人、员工、投资人之间的关系。

  设置vesting规则就是众多机制中一个比较不错的设计,保证股权分多阶段兑现,从而与创始人贡献挂钩。此外创始人离开时公司以什么方式处理他手里的股权,要设计好一个回购机制、补偿机制。林莺说:“爱多当年做的很火,但因为股权和贡献、权力不匹配而产生股权纠纷等原因,导致最终陨落。”。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林莺也提到过一个家居名企例子(照顾面子就不提姓名了),在创始人B君眼里,法律就是个XX(脏话、请自行联想),都是可以一脚迈过的。B君个人能力非常强,这个企业前十年内发展很好,但到第十二、十三年就出了问题。

  B君创造性地设置了一些机制,给员工发了各种各样的小股票,当然,都没有办法兑现,最后员工揭竿而起,公司解体了。

  在创新工场,林莺帮助创业公司做的事情,就是未雨绸缪、夯实地基,预防出现问题。否则,“盖了5、6楼层,发现地基有个洞,有时候花了很多钱用水泥能把坑填上;但如果漏洞太大,上面盖的都要拆、重新做地基,代价就大了。”林莺这样打比方。

  “还有个项目,创始人对法律没有sense,公司设立过程中,股东总要进进出出。他不懂中国法律框架下,股东变更是需要通过转股,增资,减资等方式来进行并需要进行一定法律程序的。

  人离开了就签个协议说有人退出,人进来也就个协议收有人加入。然后股东们各自海角天涯,再也找不到了。等融资时,除了创始人老哥一个,在工商局登记在册的股东一个也联系不到,公司没办法继续,只能另起炉灶。

  对于创业公司的法务管理,看似严肃的林莺,引用《无间道》里一句名言:“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在最初搭建公司架构时,耍小聪明,搞一个节省成本的方案;等做大、上市、要被并购、套现的时候,都是要还的。

  这些法务上的硬伤,都要律师、会计师费很大功夫才能清理掉,才能得到投资人认可。

  甲方?乙方?

  经历法务10多年,林莺经历过很多经典案例。而现在她最主要工作,是为创新工场及所投资的120余家企业,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

  创新工场投资的创业公司都是独立实体,但刚开始公司初创、很多自己没有法务部,所以很多法律事务,尤其是重要法律问题,会来征求工场建议。

  在工场内部,法务部经常自开玩笑,“又是甲方又是乙方”。原来做律师事务所时面对客户是乙方,到公司来了做in-house面对律师事务所就是甲方。现在代表工场去做投资时候对自己聘请的律师是甲方,面对创业公司又是为创业公司提供服务的乙方。

  其实林莺说“既是甲方又是乙方”,还是谦虚了,头条君看来简直是“又当爹又当妈”。

  看看创新工场为投资项目提供的服务:提供公司架构搭建建议;提供优秀专业机构库供项目公司选择;孵化期以内的公司直接帮助审查合同,撰写合同和文件;孵化期以外的公司提供法律意见、并整理、提供重要法律文件模板;定期的法律讲座,对孵化期以内的公司或者就特别的专题还会有一对一的法律培训;协调大家组成专利联盟,抱团取暖;向投资项目提供各种法律建议,包括公司治理,业务合作、商标申请,人事管理,商业模式法律分析等等不一而足。

  P2P采取什么样的结构会带来不同的法律风险?做内容平台的如何利用“避风港原则”?等等各式各样的,都是林莺回答过的问题。同时,工场法务部自己也在不停地做研发,看有什么更好的方式、更适合创业者的法律服务产品给到投资项目。

  创新工场法务部还有一个针对性服务叫做“法律宅急送”。互联网领域政策法规变化迅速,法务部保持法律上的研究,一方面把成果分享给投资团队,一方面每月把行业内重要变化做总结传递给项目公司。既节省了创业团队的时间,又体现了法务团队的专业性。

  当出现一些紧急事情,还会单独发邮件或发微信。“有一段时间游戏产业打击盗版,什么风暴行动之类的,我们就对游戏行业的CEO发邮件提醒他们注意。”

  今年国内VC界热衷谈论投后管理,但到底谁家做得最扎实、最有成效?头条君还真不确定啊。而创新工场法务部自建立第一天,就在不断做事提供专业的针对性服务,就和创业公司成为了一家人。

  林莺即欣慰又为难地说,“项目公司有时候会忘记我们是工场的律师,很多重要的事情都直接来找我们,对一些涉及利益冲突的问题,我们会明确告诉他们这个问题我得站在投资人的角度考虑,建议他们找自己的律师咨询。项目公司却反复说,没问题,你就是我们的律师。”

  顺便看看创新工场的公司架构:投资团队15人、运营团队却有30人,可以明确看出创新工场做投后管理的比做投资的多一倍。而且每个投后部门负责人都是在行业10年以上的专业经验。

  李开复手下真是“强将手下无弱兵“啊,这些各领域大拿可不是随便顾问顾问,他们每天都全职和创业者一起,随时提供专业的帮助。或许只有这样专业的高端人才全天候为创业者保驾护航,才能在实际实践中做到扎实、有效的结果。

  被李开复感(hu)动(you)了

  心灵鸡汤教主李开复曾经说:“真正做早期投资的人,都是抱着助人心态,大部分天使比较平易近人、事业已经达到一定程度,甚至不是为钱去做这事。创新工场的人不是短期需要挣一大笔钱的人,但是热爱工作,坚信所做事有价值、而且乐在其中。

  林莺就是李开复所说的这种人之一。其实以她的资历和能力,完全可以留在律师事务所高大上的把钱赚了。但通过猎头介绍见了开复后,林莺被感(hu)动(you)了,自己心里那点“理想主义”促使她决定加盟工场。

  “开复说我们是为了去帮助创业者,因为在中国创业是非常艰难的一件事情,我们可以给创业者一个非常好的环境,让他们有机会去活下来去长大。”林莺说。“我对物质生活水平要求不高,对于我来讲不是最重要的事情,我希望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在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客户不是命运相关。我提供专业的服务,你付律师费,只是一种简单的雇佣关系。而到工场以后,林莺发现从投资的初创企业那儿也学到很多东西,通过和投资团队一起参与项目,工场的命运跟被投公司命运绑在一起,考虑问题的视野角度都会发生变化。当然,我们也从创业者身上学习到很多新知识。”

  2014年,中国权威知识产权杂志《中国产权》给林莺颁发了“中国杰出知识产权经理人”奖,从来没有VC法务能收到这样奖项。

  颁奖词高度概括林莺成就:“除帮助创新工场建立适合自身知识产权战略外,还为所投资的创业者提供大量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帮助创业公司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并联合数十家所投资企业建立专利保护联盟,初创企业基于创新工场协调,进行抱团取暖,有效增强了自我保护能力。”

  不是为挣钱,就想靠法律专业度帮助中国创业者、改变创业环境。这不仅仅是林莺的事业观,也是工场整个法务团队的事业观,并一直执着践行。说实话,工场法务这么朴素的事业观,还是让头条君稍稍汗颜了一下。

  最后说一句:既然你们这么专业,这么敬业,一定会有回报才能匹配你们的理想主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