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过《南京市邮政条例》,从今年9月1日起,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经两次免费投递后尚未投交的快件,收件人仍需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收取额外费用。同时,条例也规定,收费前应事先告知收费标准。
分享到微信
×
热门推荐
-
Distrii办伴(森本大厦)
1200元/工位/月 -
城开YOYO
1500元/工位/月 -
守信创意园
5元/m²/天 -
艾慕嘉·谊园—传统办公
5.95 ~ 6.8元/m²/天

微信扫码,立领成交报价单

微信扫一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