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袁先生使用优步叫车,因中途更改目的地,双方发生争执,司机张某下车追打致使其左眼眶骨折。昨天,司机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袁先生称,当时司机实际驾驶车辆和车牌均与优步上信息不符,该司机称用朋友车注册的,当时因生意失败,迁怒乘客。律师认为优步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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