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5713万 绿地博大收购萧山公司
11月30日,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于公告中披露,于当天,该公司、离岸卖方(Golden Spring Landscape Limited)及担保人(即浙江雨林及凌先生(凌纪江))订立离岸购股协议。据此,绿地博大绿泽已有条件地同意按代价人民币3808.58万元(约4265.61万港元)收购离岸目标公司(National Landscape Limited)100%股本,而该代价将藉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偿付。
于同日,绿泽商业与在岸卖方(浙江雨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订立在岸购股协议。据此,绿泽商业已有条件地同意按代价人民币1904.29万元(约2132.81万港元)收购在岸目标公司(杭州萧山江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20%股权,而该代价将藉现金偿付。
公告显示,在岸目标公司乃于中国注册成立,主要从事培育、研发、批发及零售树苗;销售及种植盆景;景观项目、市政项目、城市照明项目、楼宇建设及挖掘工程,以及设计及建设中式园林及古代建筑。
离岸目标公司为一间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自其注册成立以来并无进行任何业务活动,亦无拥有任何资产。于本公告日期,离岸目标公司乃由离岸卖方全资拥有。离岸卖方为一间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由凌佳渊先生全资持有。
在岸卖方或浙江雨林为一间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由凌先生、凌太太和凌佳渊先生分别拥有60%、20%及20%的权益。
于本公告日期,在岸目标公司由离岸目标公司、浙江雨林及凌先生拥有40%、40%及20%权益。于2015年12月31日,在岸目标公司未经审核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117,081,000元。
于签订离岸购股协议前,离岸卖方已进行重组。于完成重组后,离岸目标公司间接持有在岸目标公司40%股权。
根据离岸购股协议,绿地博大绿泽将自离岸卖方收购离岸目标公司100%已发行股本。于完成离岸收购事项后,离岸目标公司将成为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因此,绿地博大绿泽将间接持有在岸目标公司40%股权。
根据在岸购股协议,绿泽商业将自在岸目标公司其中一名股东浙江雨林收购在岸目标公司20%股权。于完成该等收购事项后,绿地博大绿泽将间接持有在岸目标公司60%股权。
绿地博大绿泽称,完成在岸收购事项将以完成离岸收购事项为条件。
离岸收购事项的代价为人民币3808.58万元,其将按照根据离岸购股协议的价格调整机制予以调整,并藉由本公司于离岸完成日期向离岸卖方配发及发行合共35,920,957股代价股份偿付,相当于每股代价股份发行价约1.1875港元。
于本公告日期,绿地博大绿泽有3,306,616,000股已发行股份。假设该公司股权架构并无其他变动,则35,920,957股代价股份相当于该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1.09%,及该公司经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扩大的已发行股本约1.08%。
离岸完成须待相关达成条件及交付相关文件后,方告作实。具体的条件包括,在岸目标公司中的三名董事中,两名董事乃由绿地博大绿泽提名及一名董事乃由离岸卖方提名。
同时,在岸目标公司的财务总监或财务事宜负责人员角色将由该公司所提名的董事担任。同时在岸目标公司并无监事会,惟具有一名由绿地博大绿泽认可的监事。而离岸目标公司董事会仅由一名执行董事组成,而该执行董事已由该公司所提名的人士担任。
而对于在岸收购事项,该事项收购代价为人民币1904.29万元,绿地博大绿泽将以现金偿付,且于根据离岸购股协议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予离岸卖方后10个营业日内,由绿泽商业偿付。
由此可计,获得该在岸目标公司的总代价为约5712.87万元。
对于这项交易,绿地博大绿泽称,公司把握中国绿化园林基础设施建设专案快速发展的契机,目标成长为投资、建设和运营三位一体的产业平台。在岸目标公司拥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在绿化园林行业有数十年的经营积累和突出的施工建设能力。董事会相信该等收购事项将有效提升本公司未来大型绿化园林专案的综合解决能力。
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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