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长尾理论?你们有详细了解过吗?
理解长尾理论,可以先从了解比较流行的“二八法则”入手。这两个概念其实都是统计的现象描述。
二八法则,即20%的人享有80%的财富,由19世纪意大利经济学家维弗雷多·帕累托(Vilfredo Pareto)归纳得出,在工业时代大行其道。比如说,因为在传统商场里,20%的畅销品就会产生80%的销售额,所以传统的商店会把大部分注意力集中在畅销品上。
如果说二八法则把注意力完全集中在统计中正态分布曲线的头部的话,那么长尾理论的注意力则转移到了那条长长的“尾巴”上,这就是长尾名称的由来。
亚马逊是长尾理论应用在现实中的典型例子。一些在浩如烟海的产品里埋没的滞销品,现在不仅有机会通过网络展示,还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或者个性广告推荐而可能被喜欢他们的小众目标人群发现。再如谷歌,许多中小企业通过与自己业务相关,但比较生僻因此相对便宜的关键词广告投放,仍然给自己招徕了相当不错的生意。
互联网的兴起增强了这条“尾巴”重要性,随后,这条“尾巴”被克里斯·安德森敏锐地一把抓住,公之于世。
长尾的影响体现在方方面面,克里斯·安德森以传媒为例对此做了精辟的分析。
总的来说,传统媒体的传播模式是将一小部分内容传播给一大群人,传播内容是为所有人设计的,比如体育、幽默的事情等,浅显而雷同。原因在于,这些内容制作成本高,传播成本也高。
显然,我们不可能为每个人都打造一个信号塔或者印刷厂,况且那时的媒体资源也实在有限(比如说,频道有限,在有限的频道上还有更有限的黄金时段;版面有限,在有限的版面上还有更有限的黄金位置)。因此,这些成本高昂的内容不得不迎合大众的口味,以赢取尽可能多的受众,最后,我们只能和众人一样接受这些内容。
当进入互联网时代,情况就不同了。摄像机和智能手机的普及还让我们能便利地创造视频等内容,而且只要手里有一个手机,我们就可以彼此共享内容。事实上,社交媒体在为人们提供越来越多的工具,让人们可以更加便利地创造和分享个性化的内容。
除了可以继续通过观看电视、收听广播等方式接受大众也同样接受的内容外,在互联网时代,我们还可以自主创造和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内容。虽然这样的内容未必能满足传统媒体黄金时段的大批观众,但它却不是没有价值的。例如,家庭生日聚会的视频,虽然在多数情况下不会吸引大量观众蜂拥观看,但对于这个家庭的成员来说,只要内容和他们相关,就值得观看和欣赏。
传统的货架上因为空间有限摆不了多少CD,消费者也无法从浩如烟海的实物中一下选中自己中意的CD,所以传统商店不遗余力地集中售卖热销品。但网络空间理论上足够大,足以让那些不知名的曲目都能有展示的空间,而且网络还可以通过搜索引擎对浏览历史的分析来为消费者推荐,让任何产品都有被消费者选到的机会。
克里斯·安德森做了澄清,他说长尾经济不是会让那些滞销的产品一鸣惊人、变得畅销,而是让真正有创造性的产品有机会遇到它的受众。长尾经济不是终结热门商品的营销模式,用他的话来说,营销将是“头尾”兼顾的,热门商品仍然会畅销,只是不会绝对地一统天下而已。
或者说,长尾理论本身体现的也是长尾精神,克里斯·安德森并不认为有了长尾理论就可以把“二八法则”塞进故纸堆,也即长尾倡导的是融合共生,而不是非此即彼,所以“长尾”完全可以和“巨头”共生,长尾理论也可以和“二八法则”共生。
我饶有兴趣地问克里斯·安德森,他是如何看蒂姆·奥莱利关于长尾背后的大怪物的剖析。克里斯·安德森承认,不少网络平台的成功确实因成功整合了长尾的事物而实现,但是这种平台未必能长远地存在下去。比如,在Facebook出现之前,Myspace就曾一统天下,而如今Facebook又以天价收购了Snapshot,这个看似名不见经传的公司。控制手机的操作系统也一再更迭,现在是安卓系统表现好,但安卓之后还会有新的系统出现。
这就是个循环,没人能控制住这个循环。消费者向新产品转移的速度非常快,这就是互联网的无常性,长尾背后支配性的平台不会一直存在下去。永远会有新的公司诞生,也永远会有颠覆者出现,这就是时间轴上的长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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